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5AT******46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学磬苑校区学生宿舍12#楼热水系统燃气辅助加热及燃气管道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代理费用。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0
更正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代理费用。代理服务费金额:¥4,243.25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mzhao@ahbidding.com),联系电话:0551-6373590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大学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111号
联系方式:程老师 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603室
联系方式:张飞、赵曼 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飞、赵曼
电 话:0551-******/******
******大学磬苑校区学生宿舍12#楼热水系统燃气辅助加热及燃气管道施工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