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灵武市梧桐树乡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灵武市梧桐树乡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灵发改发******改革局关于2025年灵武市梧桐树乡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资金来自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银川市2025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项目资金及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七标段:现代农业机械化能力提升项目:计划为梧桐树乡各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全面提升全乡农业耕种作业效率。包含210轮式拖拉机4台、60型液压轮式挖掘机4台,配备激光平地仪(平地铲幅3.8-6.0米)4台、350高箱旋耕机4台、重型四铧型(耕深≥35cm)4台,150型挖掘机2台等。
八标段:乡村农文旅融合产业提升项目:计划在杨洪桥村建设装配式智能民宿16栋,配套建设基础平台1280平方米、室外给排水和电力设施等。
2.2建设地点:
灵武市梧桐树乡
2.3建设工期:
交货安装期:七标段:30天;八标段:60天。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2.5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供货要求范围内所有内容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规定的全部内容。与所投标段无关的信息可忽略。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安装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 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拟供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有类似业绩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具有拟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2 14:00至2025-08-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改革局
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
******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梧桐树乡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商贸
城2号批发零售楼10层02
邮编:750499 邮编:750000
联系人:王波 联系人:班海燕、温鑫、王涛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