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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除臭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广东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广东
源发布时间:2025-07-09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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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除臭设备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本项目竞争。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除臭系统根据臭气源划分为两大区域:1#综合加工中心(含负一层停车场(封闭区)、静养间负一层接收平台及接收圈、静养间首层封闭回车场、静养间待宰区(首层)、静养间待宰区(二层)、综合加工中心屠宰初加工区、综合加工中心白脏加工区等区域)和2#综合加工中心(含首层接收间、一至四层待宰区(一层、一层夹层、二层、二层夹层)、一二层屠宰区(初加、红脏、白脏加工区)等区域)。这些区域在运营过程中会持续产生以NH3、H2S及甲硫醇等有机气体为主的复合型恶臭污染物,其感官特征表现为刺激性气味与腐败异味的混合型恶臭。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6

2.3采购内容:

本除臭项目需在1#和2#综合加工中心车间设置6套除臭系统。

1#综合加工中心处理区域包括静养间负一层停车场(封闭区)、静养间负一层接收平台及接收圈、静养间首层封闭回车场、静养间待宰区(首层)、静养间待宰区(二层)、综合加工中心屠宰初加工区、综合加工中心白脏加工区等区域。臭气经收集后,进入一体化除臭设备“化洗+生物+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达标后从末端排气筒排放。1#综合加工中心车间设置4套除臭系统,2套系统单独处理风量为90000m3/h,另2套系统单独处理风量为120000m3/h,处理风量共计420000m3/h。

2#综合加工中心处理区域包括首层接收间、一至四层待宰区(一层、一层夹层、二层、二层夹层)、一二层屠宰区(初加、红脏、白脏加工区)等区域。臭气经收集后,进入一体化除臭设备“化洗+生物+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达标后从末端排气筒排放。2#综合加工中心车间设置2套除臭系统,1套系统处理风量为90000m3/h,另1套系统处理风量为70000m3/h,处理风量共计160000m3/h。

除臭系统通过电动风阀联动控制各区域废气进入相应的除臭装置中运行,根据各区域的工作时间、峰谷期,动态调整废气进入除臭装置进行处理,最终达到设计风量不得低660000m3/h的要求。

本项目共设置3个排气筒;排气筒排放口置于加工车间屋面(排气筒高度需满足环评相关规范要求 )。

成交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厂区臭气控制,防止综合加工车间臭气外溢。

2.4交货期:

2.4.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详细的土建条件图纸深化(设备基础、预置埋件等),并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工艺深化设计。

2.4.2具体发货日期由采购人书面通知(含电邮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3日内,将拟发货设备的品种、数量、预计到货时间等情况书面通知(含电邮通知)采购人及土建施工单位,以便安排对设备的检查工作和存放、保管事宜。

2.4.3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移交安装场地之日起70天内完成安装,安装完成后根据采购人通知进行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及相关证件办理后,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付。

2.5项目地点位于:******街道顺德科技工业园A区西-1-2地块建设单位厂内

2.6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包装卸、包交货期、包安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承接过1项或以上除臭设备项目。【提供材料: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

3.6在信用中国(******)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另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7  11 日至 2025  7  17 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供应商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在邮箱主题栏处标注所领取资料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登记资料,完成登记工作后通过电子邮件向供应商发放相关资料。

4.3登记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从本项目采购公告网页(附件)下载并填妥《采购项目领取资料登记表》。

4.4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取。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  7  30 9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6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5.2递交地址

t指派专人送至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 102 号2号楼一楼开标室

5.3递交响应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需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注: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并附有供应商近三个月(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 2025   4 月至 2025  6 月)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6. 发布媒介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

******有限公司(******/)

优盟平台(******/um/)

7. 其他

7.1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响应期间应密切留意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采购信息公告网页(澄清或更正通知、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失败公告均在此发布),并在获取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2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 关注事项

8.1注意事项: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8.2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

8.3供应商均须对本项目一切资料进行保密。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 102 号2号楼

人:

   话:0757-******

 

******有限公司

******街道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13楼

人:欧阳先生

   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 2025  7  10

 



附件:
【采购公告】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除臭设备.pdf
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除臭设备采购--采购项目领取资料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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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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